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NG体育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4-03-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欧派家居”)为控股子公司欧派集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在自2023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4日止(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欧派家居”)为控股子公司欧派集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在自2023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4日止(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的期限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产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NG体育截至2024年3月8日,公司已实际为欧派集成向各银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2,750万元。

  根据欧派集成的经营业务需要,欧派集成拟新增在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的授信总额度。为保证欧派集成新增授信额度事宜的正常开展,公司拟为欧派集成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在授信存续期(2023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4日)内已经签订及拟签订的授信协议及相关业务合同提供担保。2024年3月7日,公司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欧派集成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在自2023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4日止(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的期限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产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8,000万元。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2023年5月2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至2024年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19,500万元的最高限额担保。其中,同意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之间因办理综合授信等银行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99,500万元的最高限额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及《欧派家居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欧派集成70%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派(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欧派集成30%股份

  5.担保范围: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按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对欧派集成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约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公司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约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为欧派集成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欧派集成的生产经营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欧派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并及时掌握欧派集成的日常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欧派集成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公司的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主体,风险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19,500万元的最高限额担保,并将本事项提交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姚良松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内办理对外担保的有关手续,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1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8.3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5,33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49%。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2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2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5,33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49%。